项目概况:
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实验实训中心四项目预算控制价、清单编制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7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RH-202104-133
项目名称: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实验实训中心四项目预算控制价、清单编制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采购保证金:2,400.00元。
采购需求:
前提:标注“★”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公正、效率”的原则进行。
2、供应商应依靠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为采购人提供合同所述咨询服务,及时、高效的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所出具的造价咨询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承担本合同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应遵守行业规范和行为规范,勤勉、尽责、审慎、高效和按程序开展咨询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持经采购人认可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稳定性,更换项目经理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调整其他人员须与采购人协商,并确保任何人员的更换和调整不会对服务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4、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咨询业务的合理要求,供应商须积极配合,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责任。
5、供应商要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做到对外保密,不得外借、外传。
(二)预算控制价及清单编制
1、预算编制:
1.1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
1.2提供计价依据及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1.3对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资料保密,如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应服从。
1.4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要求:
A.图纸: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最终稿施工图进行计算和编制。
B.计价规范: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各专业工程量计量规范的相关规定(如工作启动前遇规范调整,执行新规范)。
C.计价定额: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版)及配套的有关规定、文件。
D.其它项目清单:
暂列金:按分部分项清单计价合价的5~10%计列;
计日工:按规定计列;
暂估价:按规定计列;
专业工程暂估:按规定计列;
税金:按增值税模式计列。
2、质量要求:
工程项目特征描述准确完整,工程量清单编制准确,无错项、漏项,选用定额和相关配套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并适用于本项目。与《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对比分析。
3、服务成果文件
(1)《工程量清单》;
(2)《招标控制价》。
(3)预算与《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对比分析报告。
4、其它事项:
(1)预算编制初稿需经采购人基建处进行初审,就分歧的问题进行沟通解决。经调整后的预算稿由采购人基建处移交审计处复核(审计处或审计处委托的中介机构复核),对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沟通调整后,最终出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B-5子项。
(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含审核竣工结算)
1、服务内容:
1.1合同价款咨询;
1.2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
1.3施工阶段清标/预算价清理;
1.4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1.5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包括变更测算、签证审核、索赔计算或审核);
1.6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
1.7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参与现场收方、计量、签证审核;
1.8项目动态造价分析;
1.9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服务成果文件:参照川建价协[2017]1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C-1服务成果文件要求(不含结算审核内容)。
质量要求:参照川建价协[2017]1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C-1服务质量要求。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此项目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报价应该包项目整体服务,人工费以及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其它未涉及费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是所有服务经验收合格后的固定不变价格,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一切费用。
2、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履约保证金
3.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整。
3.2在履约期内,当供应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采购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抵扣罚金。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服务单位的违约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3.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期内不计算利息。
4、付款方式:
4.1预算控制价及清单编制:提交所有成果且经采购人确认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4.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A.基础完成至±0.00,且完成清标工作出具清标报告,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
B.完成合同约定日常进度工作,主体结构封顶(含砌筑),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
C.完成合同约定日常进度工作,竣工验收,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5、工程开工后,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安排,根据工作需要派遣足够工程师驻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3.2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6日9:00至2021年5月1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江师范学院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1398910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007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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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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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必填) |
(加盖公章) |
单位地址(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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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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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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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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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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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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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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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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